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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2/3/13 9:33:00 来源:淮海人才网 分享到:
 

徐州市泉山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区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徐州市泉山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及户籍等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5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不限户籍;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限本市市区户籍或生源地。

2006年以来省市区选聘到泉山区社区任职满三年且目前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7—18日9时—16时

地点:徐州市求是小学(煤建路24号,大福源超市南100米)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两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3张;

(2)《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泉山区政府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

有工作单位的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家庭困难的考生凭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2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笔试总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泉山区政府北院(淮海西路30号)和泉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zqs.gov.cn)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依笔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五)面试:按照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性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泉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意见,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936762

联系人:周伟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580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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