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工作人员力量,加快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经碧溪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港南村妇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碧溪新区港南村(新溪社区)户籍人员或出生在港南村且在港南村现仍有住所的村(居)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村工作人员的义务。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
3、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1月20日至22日在碧溪新区碧溪办事处劳动保障大厅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⑴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
⑵户籍不在碧溪新区港南村的需由村出具有住所的证明。
⑶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三年按周年计算。
⑷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碧溪新区财政供养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由碧溪新区管委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港南村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碧溪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村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聘用。
四、纪律
公开招聘村条线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691156。
五、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本简章由碧溪新区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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