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洪泽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 1、集中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6:30(未按时集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集中地点:洪泽县人社局门前(洪泽县第二中学对面);
3、集中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用300元(如进行复检需额外付费);
4、空腹;
5、需测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带眼镜;
6、请自带黑色签字笔1支;
7、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8、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
9、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10、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11、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12、参检人员可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监督人员反映。参检人员之间也要加强互相监督。
13、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可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14、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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